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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印发《达州高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 来源:达州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4-06-24 15:14:06

​​  关于印发《达州高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


  《达州高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于2024年6月27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本预案。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达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达州高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和党工委、管委会有关部门三定职责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等。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区级应急救助工作。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救助准备、信息报告和发布、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保障措施、附则等八个部分。

  (一)总则。明确《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明确高新区减灾委员会为高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

  (三)灾害救助准备。区农办、自规分局等部门(单位)及时向区减灾委办公室和履行救灾职责的区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四)信息报告和发布。明确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和部门间共享工作。

  (五)应急响应。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灾害救灾工作需要等因素,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二、三、四级。

  (六)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明确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工作。

  (七)保障措施。明确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和培训等工作。

  (八)附则。明确责任与奖惩、预案管理、参照情形、预案实施时间等工作。

  解读机构:达州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杨敏

  联系电话:0818-283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