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城市规划区城市规划执法管理。
(二)负责建成区市容执法管理。
(三)负责市政基础设施执法管理。
(四)负责城市燃气执法管理。
(五)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执法管理。
(六)负责部分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执法管理。
(七)负责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部分环保类执法管理。
(八)高新区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工作。
(九)高新区停车管理牵头工作。
(十)以及市局、高新区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刘江华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18-591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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