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配合市局编制、修订区内国土空间规划,负责编制、修订区内专项规划;
(二)负责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和耕地保护;
(三)负责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用地规划、工程规划审批和管理工作;
(四)编制报批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方案,组织实施经批准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征地补偿工作;
(五)承办区内执法监察,负责区内信访维稳工作;
(六)负责区内农民建房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预查报批工作;
(七)负责区内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的审核报批工作;
(八)负责组织区域内国土空间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九)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十)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工作;
(十一)负责区内地质勘查、矿业权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和劳动保护工作;
(十三)负责达州高新区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储备工作;
(十四)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务。
负责人:黎俊杰(办公室主任)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注: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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