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达州高新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达州高新区园区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4-05-08 16:15:31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2024年达州高新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图片解读:关于印发《2024年达州高新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音频解读:关于印发《2024年达州高新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4年达州高新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改善城乡环境质量,现将《2024年达州高新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你们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政办公室

202458

-------------------------------------------------------------------------------------------


《2024年达州高新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为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升全区城乡环境质量,根据《达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4年达州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达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20242精神,特拟定2024年达州高新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市委五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绿色低碳、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新要求,高质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不断优化城乡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全力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奋力建设一区一枢纽一中心,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达州高新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重点工作

(一)坚守蓝天、碧水、净土承诺,打赢生态环境建设保卫战,筑牢城乡环境治理底板底线。

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严惩环境污染违法行为,持续打好三大保卫战,全力守护全人民的蓝天、碧水、净土,为经济社会发展夯实环境基础。

1.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

(1)坚持工业源源头减排,加强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提升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能力,严厉打击偷排漏排、数据造假、擅自停运环保治污设施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科经局、各乡镇(街道)

(2)常态化落实扬尘管控。大力推进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督促工地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加快主要道路修复,及时修补破损道路,硬化支路岔道接入口;加大渣土车扬尘污染监管,严格控制脏车入城,依法查处渣土车沿途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科经局、生态环境局、城管二大队、交警三大队、应急管理局、治理办、各乡镇(街道)

(3)优化清扫作业模式,通过优化作业流程,创新作业方法,以点带面,积极推动全域场镇保洁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中心、治理办、各乡镇(街道)

(4)持续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整治机动车超标排放,定期对开展辖区内车辆尾气检测对超标准排放车辆,加大处罚力度鼓励使用清洁能源车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交警三大队、应急管理局、治理办

(5)严格管控五烧行为,进一步规范市民祭祀和熏制腌腊制品行为,督促餐饮企业、食堂及大排档、烧烤等临时摊点落实控制油烟污染措施。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分局、经合中心、区农办、城管二大队、治理办、各乡镇(街道)

2.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

(1)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有效治理城乡污水直排,确保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在全市前列。加强重点河流、重点区域及重点行业水污染防治,重点抓好洲河、铜宝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农办、各乡镇(街道)

(2)突出城市雨污管网建设。加大对设施老化、能力不足、管道渗漏、雨污混接、功能及结构性缺陷等方面的排查力度,结合老城改造逐步完善小街背巷、老旧小区周边、商业门市的雨污分流建设,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管,加强项目验收管理。

责任单位:应急局、公用事业中心、各乡镇(街道)

(3)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环保基础设施运维。拧紧入河排污阀门,巩固提升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进一步加强市县城区河道水体长效管护机制建设,定期开展联合巡查检查,严防污水溢流治理效果出现反弹。加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点)污水处理情况的监管力度,严防污水直排问题。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努力提升水资源监控能力,全力营造宜居亲水环境。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农办、应急局、各乡镇(街道)

(4)持续开展城镇污水治理两年攻坚行动。加大向上对接力度,通过争取上级资金、申报债券资金、企业自筹等多种方式,多渠道整合项目建设资金,推动2024我区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的整改提升工作。

责任单位:科经局、城管二大队、生态环境局、自规分局、各乡镇(街道)

3.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

(1)进一步强化土壤污染源头治理,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确保土壤质量稳定好转。深化建设用地联动监管,巩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成效。        

责任单位:自规分局、农办、各乡镇(街道)

(2)加强农用地、建设用地、工矿企业用地、采矿采砂用地土壤的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确保整改各项任务高效推进。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依法推行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自规分局、农办、各乡镇(街道)

(3)深入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强化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确保全区土壤环境治理总体稳定。

责任单位:农办、各乡镇(街道)

4.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1)抓好梨树坪湿地公园生态廊道建设,巩固扩大国家森林城市和园林城市创建成果。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中心、农办、科经局、各乡镇(街道)

(2)推进弃土场复耕、加大升达木地板、石沟村路口、火峰山出口、铜锣湾项目、秦巴商贸园项目等储备土地和裸露山体整治,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责任单位:国鑫公司、自规分局、农办、公用事业中心、各乡镇(街道)

(二)统筹城市、集镇、乡村合作,奏好城乡融合发展协奏曲,推动城乡环境治理互促互补。

坚持繁荣农村与繁华城市相得益彰、农耕文明与城市文明交相辉映的治理理念,扎实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实现融合共治,推动建成区、集镇、乡村齐头并进,全程、全面、全域改善城乡环境,全力打造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城镇乡村宜居宜业环境。

5.推动城市环境提质升品

(1)深入贯彻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奋力加快达州高新区环境品质发展和环境基础设施统筹发展,全面提升城市经济竞争力和环境基础设施承载力。大力开展城市有机更新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进一步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加强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定期开展城市环境基础设施排查检测,实现环境基础设施病害问题动态清零。

责任单位:自规分局、科经局、城管二大队、治理办、各乡镇(街道)

(2)大力开展城市治理能力提升行动。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推动环境治理从大街主路向背街小巷延伸,切实加强城市社区环境整治。接续打好中心城区危旧房改造三年攻坚战。高效推进旧改,加快推进以旧换新、旧城改造等项目建设,提升城市气质”“颜值。重点加快城镇停车场、商贸、公厕及休闲娱乐等配套设施建设和改造步伐,完善特色街、商业街等人流聚居的公共场所环境卫生设施配套,持续开展缓堵保畅治理,缓解节假日场镇交通压力。加强停车场和停车位建设,规范交通秩序,全面治理停车乱、停车难问题。

责任单位:城管二大队、治理办、科经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交警三大队、高新投资公司、各乡镇(街道)

(3)启动智能社区、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探索现代物业管理新模式,构建多渠道感知、监测、预警的智慧管城体系,实现城市社区有智、发展有质,全面提升社区环境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持续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推动城市管理常态长效,健全落实城市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加快城镇管理制度体制创新,推进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转变。

责任单位:治理办、各乡镇(街道)

(4)大力开展城区及城乡接合部环境提升行动。开展乡镇集镇容貌秩序整治,引导城市环境治理向背街小巷延伸,由城市核心区向城乡接合部延伸。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物流快递、木材石材砂石加工等企业,餐饮、汽修、洗车等商家,居民楼道、阳台、楼顶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喷涂、乱搭乱建等市容环境顽症治理,规范车辆停放、电动车充电行为,并清理占道经营违规种菜、乱搭乱建、乱堆乱码、乱倒乱排、污水横流等问题,改善城乡接合部生态环境,推动城市品质品位大提升。

责任单位:治理办、城管二大队、各乡镇(街道)

6.推动场镇提升治理能力

坚持坐商归店、行商归市、商品归区、广告归栏的原则,出台集镇容貌秩序整治标准和工作方案,引导商家企业自查自纠自改,实现发展经济与环境治理双赢。要协调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执法,纠正集镇容貌乱象问题。加强和改进集镇环境管理,理顺集镇环境管理体制机制,落实乡镇环境综合治理机构、人员、目标任务、经费保障和考核办法,将治理责任压实到人。加快乡镇环境管理制度体制创新,探索拆并乡镇原场镇等重点区域环境治理的新模式,推进乡镇环境治理和管理制度化、常态化。加大乡镇集镇环境日常管理,认真落实环境卫生日常保洁监督考核机制,回应群众关切,聚焦民生实事。要从细微处着手,通过实施集镇微改造,实现了小切口撬动大效益,让集镇治理转化为场镇商户的发展红利,为乡镇的发展注入新动能,初步形成了乡镇共建共管共治的良好格局。

责任单位:治理办、城管二大队、各乡镇(街道)

7.推动和美乡村建设

(1)开展农村环境净化行动,坚持生态优先、科学规划、整体提升的基本思路,以三清两改一提升为重点,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坚持清脏治乱相结合,重点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涂乱贴、乱晾乱晒及残垣断壁,规范柴草堆放、农机具停放、广告贴放等,加强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等管线管控,持续提升公共场所容貌秩序。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中心、数字经济局、农办、治理办、科经局、各乡镇(街道)

(2)加强农村村级保洁队伍建设科学规范环卫考评机制,适时评先评优树典型,建立健全农村环卫财政保障机制,注重农村保洁工作培训,完善农村保洁队伍考评体系,推动村庄清扫保洁行动市场化、常态化、长效化管理,全面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舒适度。

责任单位:治理办、公用事业中心、各乡镇(街道)

(3)开展农村环境改善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农村厕所、污水、垃圾三大革命,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一体化建设,加快农村污水治理、河塘沟渠清淤设备及配套设施建设,配套新建、改建农村公共厕所,推动户用厕所及粪污处理提升换代,加强村庄道路公共绿化、亮化,美化等环境配套设施的建设与管护,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域建设美丽乡村。

责任单位:农办、治理办、各乡镇(街道)

(4)实施乡村容貌提升行动创新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模式,将乡村振兴战略与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统筹起来,走产业发展支持环境改善、良好环境反哺产业发展之路,切实加强农村公路、铁路、河道沿线的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扮靓农村优美的流动交通线,为全市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交通环境。用好用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优化推广农房建设图集,整治破旧危房,提升农房风貌品质

责任单位:农办、治理办、科经局、各乡镇(街道)

(5)持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加快补齐农村生活垃圾设施设备短板弱项。通过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机制、农村生活垃圾收费制度,解决工作中重建设轻管护、收转运不规范不及时、职能职责不清和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进一步压实区、乡镇、村(社区)三级责任,确保设施建设管理到位、收转运体系规范、治理投入高效、工作责任明析,努力实现治理有效、生态宜居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新格局。

责任单位:公用事业中心、农办、治理办、各乡镇(街道)

凝聚宣传、群众、监督力量,激发城乡环境治理内生力,合力推动城乡环境宜居宜业。

充分发挥宣传引导、群众参与、监督推动作用,凝聚更多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力量。

8.凝聚宣传引导之力

进一步加强文明卫生教育,大力宣传《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公民道德规范》《市民行为规范》,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引导居民知廉耻、尊法纪、守规矩,提升市民的意识、守法意识、家园意识、环保意识、礼让意识和公共秩序意识,提升干部群众的综合素养。持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基本形成。

责任单位:治理办、党群工作部、各乡镇(街道)

9.凝聚全民参与之力

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治理信息发布平台,利用政府微博公众号、政务APP、网络监督曝光平台等形式,方便干部群众及时获取城乡环境治理信息,提升公众参与的知晓度、通畅性,增强城乡环境治理参与效能。积极推进幺塘乡中河村“积分制度”,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三最美评选等活动,引导全面养成良好的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选择低碳出行、绿色消费。

责任单位:治理办、党群工作部、各乡镇(街道)

凝聚监督推动之力

畅通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行政监督,引导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畅通城乡环境问题投诉举报渠道,高质量办理群众涉及环境问题的投诉和建议。定期不定期组织单位视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强力整治各级相关部门反馈的环境问题。组织开展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绩效考评,及时公开考评结果和排名情况。

责任单位:治理办、各乡镇(街道)

三、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45月10日至530日):开展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积极投身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中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6月1日至1210日):对整治内容开展集中整治。

(三)考评验收阶段(2024年1210日至12月底)由管委会牵头,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评验收。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领导格局,做到政令畅通,保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各项政策执行到位,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项目标实现到位。

(二)形成工作合力。牵头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牵头作为,配合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职责,做到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三)确保资金投入。各级财政要积极支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保持逐年增长。

(四)严格督查考核。建立领导挂包督查机制,实行周督查,周通报。继续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区目标考核管理,进一步建立完善社区、乡镇、村考评机制,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和责任追究力度,对政令不畅、执行不力、行动迟缓、效率低下、推诿扯皮,严重影响形象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将严格问责。


主办单位: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蜀ICP备14031731号
公安备案号:51170302000114 
网站标识码:511700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