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撤并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达州高新区社事局 发布日期: 2023-06-12 10:46:50

文字解读:《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撤并实施方案〉的通知》

 图片解读:《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撤并实施方案〉的通知》

音频解读:《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撤并实施方案〉的通知》


达高新区办〔2023〕122号.docx


乡镇(街道)、区级部门,辖区学校:

根据《达州高新区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撤并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有序 完成工作任务,现将《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撤并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党政办公室

202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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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撤并实施方案》


根据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工作部署,结合《达州高新区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方案》,确保到2023年8月底,完成斌郎矿山学校金垭镇中心学校初中部撤并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特成立达州高新区2023年基础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乐    敏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教育卫生系统综合党委书记

副组长:胡小鹏    教育卫生系统综合党委副书记、社会事业局局长

             王将来     党政办公室主任

             徐晨航     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工委副主任

             田先均     党群工作部部长

             李兴国     财金局局长

             桂    义     人社分局局长

             李明聪     斌郎街道党工委书记

             罗    喜     金垭镇党委书记

成   员:党政办、党群工作部、纪工委、财金局、人社分局、斌郎街道、金垭镇分管负责人;教育卫生系统综合党委、社事局班子成员;社事局综合科、教育文体科、政工人事科、规划建设科、督导督办科科长;各公办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社会事业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协调和联络工作。胡小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潘旭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建立工作专班

领导小组下成立三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学生和教师分流安置工作、资产处置工作。

(一)学生分流组:负责学生分流方案制定实施(附件1),负责政策宣传、调查调研、学生分流的落实与处置工作。

(二)教师调配组:负责教师调配方案制定实施(附件2),负责政策宣传、调查调研、政治思想工作、社会稳定工作以及教师调配中的其他工作。

(三)资产处理组:负责撤并学校资产清理处置方案制定实施(附件3),负责撤并学校固定资产、土地、债权债务等的清理处置工作。

三、明确时间节点

为确保91日前撤并学校的学生到校、教师到岗、资产处置到位,各工作组在确保平稳推进的情况下倒排工期,及时组织开展工作。于本学期结束前逐一落实学生就读学校和班级,715日前完成所有涉及学生的报名登记工作。于本学期教学工作结束前完成教职工摸底调研、宣传工作,7月上旬召开教职工动员大会,启动选聘调配工作。815日前完成撤并学校教职工的调配工作。6月中旬启动资产清理工作,9月前完成清理、移交及处置工作。

四、严肃工作纪律

为进一步规范工作秩序,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工作形象,各工作组成员要讲政治、守规矩,维护大局、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若因推动工作不力、方法不当,造成群访集访、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或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开展,将严肃问责处理。对构成犯罪的行为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1.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学校学生分流方案

          2.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学校教师调配方案

          3.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学校资产处置方案


附件1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学生分流方案


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优化教育资源,让基础教育薄弱的农村区域学生享受到优质的教育服务,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五育并举”,现结合高新区实际,秉承一切为了学生的思想,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分流学生就近就读公办学校。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学生分流工作,确保平稳有序推进,特成立学生分流工作组:

组   长:潘   旭    教育卫生系统综合党委专职副书记

副组长:唐方胜   教育卫生系统综合党委纪检委员、社事局教育文体科科长

             侯文彬    斌郎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副书记

             杨现雪    金垭镇副镇长

成   员:社事局教育文体科教育督导责任区全体成员各公办学校校长

二、基本情况

(一)斌郎矿山学校:现有小学教学班6个,学生57人,六年级毕业生14人。初中教学班3个,学生29人,初三毕业生15人,含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共需分流学生28人。

(二)金垭镇中心学校初中部:现有教学班3个,学生15人,其中初三毕业生5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17人,含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共需分流学生27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515—610日)。工作组加强与学校所在乡镇(街道)及相关村委会(居委会)的沟通和联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动深入社区、学校,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确保撤并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二)摸底调查阶段(2023年611—625日)。工作组及时深入撤并学校,通过交流、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全面调查了解学校现有学生情况,掌握学生及家长的思想动态,做到情况清、底子明,为工作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626—715日)。为了确保学生不流失,撤并学校626日至630日将分流学生根据学生意愿登记造册后,分别移交接收学校。接收学校71日至715日,做好分流学生报名登记工作,并上报社事局备案。撤并学校要与接收学校做好学生交接工作,落实每位学生去向,确保不漏一人。

四、工作保障

密切配合,维护稳定。社事局教育文体科牵头做好各撤并学校学生分流、安置与衔接工作。积极争取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做好舆情管控和信访维稳等工作。撤并学校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成立领导小组并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加强政策宣传,做好家长和学生的思想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妥善解决分流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二)细化方案,强抓落实。接收学校要细化接收学生方案,无条件接收分流学生。确因生活、交通等方面存在困难的学生,由接收学校对其给予必要的帮助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积极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认真履行控辍保学工作职责,切实保障适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严防因学校撤并造成学生辍学流失现象。

五、工作纪律

各相关学校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在乡镇(街道)和社事局的导下全力以赴推进分流工作,切实化解分流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维护学生分流工作平稳有序。广大教师要勇挑工作重担,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岗到人,严格落实责任,不得敷衍塞责和推诿扯皮。如因工作不到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因责任落实不力,导致安全事件发生、学生辍学,违反廉政纪律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2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教师调配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优化教育资源人才配置,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结合我区教育改革需要,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实行组织安排与个人申请相结合,个人成长与教育均衡相统一,围绕高新区中小学协调、稳定、可持续发展为中心,稳步推进我区校点布局调整工作,用好用活教师资源,积极引导撤并学校教师向偏远学校流动,优秀教师向师资薄弱学校流动。特制定以下教师调配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有序做好教师调配工作,确保人岗相适、调配平稳有序,统筹教师资源优化配置,成立教师调配工作组:

组   长:胡小鹏    教育卫生系统综合党委副书记、社会事业局局长

副组长:潘   旭    教育卫生系统综合党委专职副书记

              杨小华   纪工委党风政风监督组负责人

              何红丽   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谢思诗  人社分局副主管

成   员:社事局政工人事教育督导责任区全体成员各公办学校校长

二、教师情况

(一)斌郎矿山学校核定编制32人,在编37人(其中在岗33人,借出4人)。

(二)金垭镇中心学校初中部核定编制16人,在编16人(其中在岗10人,借出6人)。

三、调配原则

撤并学校教职工根据学校性质实行区域内(同乡镇)并入同类性质公办学校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可参加生源充足学校的定岗选聘)。

1.男教师凡年满57周岁及以上、女教师凡年满52周岁及以上、有重大疾病影响教学工作的,原则上不参加选聘工作,就地转岗或直接并入定向学校。

2.其他专任教师根据本人意愿和生源充足学校岗位需求进行双向选择,但应选择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岗位。

3.中层干部调配到新学校后,原任职务不再保留,若组织需要,可重新考核任用。

4.符合任职条件的副校级以上干部,可根据需求由组织考核后,统筹调整。

四、工作流程

第一步:竞聘上岗。由实验学校高新一小确定空缺岗位,撤并学校教师2022年撤并学校中驻村教师参加社事局牵头组织的专场竞聘,择优录用到受聘学校任教。

第二步:调配安置

1.借用(含轮岗、上派锻炼)人员和已确定为2023年轮换驻村人员原则上不参与竞聘上岗,就地转岗或直接并入接收学校。待借用期满或驻村工作结束后,根据本人意愿和组织考察,另行聘用。

2.竞聘结束后,斌郎矿山学校教职工入高新区第一小学统一管理金垭镇中心学校初中部教职工并入金垭镇木子中心学校

3.凡参加本次调配的教职工,实行一年试用考核,考核工作由实际工作学校具体负责,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者,重新调整到其他农村学校工作。

五、管理及保障

(一)2023年度调配人员的编制、工资关系由编制所在单位保障不变(由并入学校单独管理)。

(二)2023年度调配人员职称评定、岗位晋升工作在原单位开展;评优评先以上学期考核结果为主要参考依据,由并入学校考核评定。(撤并学校须将近四年教师考核结果及考核得分交接收学校存档)

(三)撤并学校临聘人员,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并结合劳动合同相关条款予以办理,与其他单位有劳务外包合同的,于730日前解除劳务外包合同。

六、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61—620日)。各学校要加强与教师的沟通和联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耐心细致地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取得理解和支持,营造启动氛围,确保撤并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二)摸底调查阶段(2023年621—630日)。工作组深入撤并学校通过座谈交流、政策讲解、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全面调查了解现有教师情况,掌握教师的思想动态,做到情况清、底子明,为工作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625—720日)。625日至75日区级部门双向选择含驻村轮换。78开展公开竞聘。710日启动调配教师报到工作,720日前全面完成报到工作。

七、纪律要求

(一)撤并学校和接收学校必须服从组织调配大局,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制定学校详细工作方案,加强政策宣传、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调配工作安全平稳落地落实。

凡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分流安排、不按时到新学校(单位)报到和工作的教职工,将依据有关规定根据情节给予处理。

(三)工作组要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严格根据实施方案和步骤开展工作,不得徇私舞弊,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处理存在的问题,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3

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资产处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撤并学校资产的清查和管理,杜绝教育资源流失,按照有效利用、合理调配的原则,对撤并学校资产实行先整体移交,再统一调配,最大限度发挥各种教育资源的使用价值。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证资产如数清理、安全移交、有效使用,成立资产处置工作组:

组   长:陈   黎    社会事业局副主管

副组长:曹   华    财金局副局长

             杨小华    纪工委党风政风监督组负责人

             侯文彬    斌郎街道党工委委员、政法委副书记

             杨现雪    金垭镇副镇长

成   员:社事局规划建设科、督导督办科全体成员、财金局国库科科长、各撤并和接收学校校长

二、处置原则

撤并学校资产处置要本着通盘考虑、综合利用的原则,撤并学校不得自行处置,由财金局、纪工委、社事局、所在乡镇(街道办)组成的资产处置组按规定程序处置整体移交给规划并入的学校,由资产处置工作组报管委会批准,在全区统一调配;达到报废条件的按程序进行报废处置。

三、清理程序

(一)成立清理小组。撤并学校成立资产清理小组,制定清理、交接工作方案。

(二)认真清理填报。撤并学校按照清理工作方案,认真填报《达州高新区2023年撤并学校国有资产清理核实汇总表》《达州高新区2023年撤并学校国有资产清理核实明细表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和《达州高新区2023年撤并学校国有资产清理核实明细表在建工程》,做到应清尽清,应交尽交。

(三)校内公示。撤并学校填报好资产清理明细表后,在校园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全体教职员工监督。

(四)现场验收。撤并学校资产清理公示结束后,将上述2表电子档和加盖公章纸质档报送资产处置工作组,资产处置组对所有资产进行现场验收。

四、资产移交

(一)固定资产移交。坚持整体移交的原则,斌郎矿山学校整体移交高新区第一小学,在资产处置小组监督下,移交单位、接收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二)流动资产移交。流动资产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斌郎矿山学校2023年经费统一由接收学校办理,债权债务,财务资料等统一移交到接收学校,2023年1231日后,经费不再拨付。

五、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61—615日)。工作组加强与学校、所在乡镇(街道办)的沟通和联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到资产的合理安全有序移交。

(二)摸底调查阶段(2023年616—710日)。工作组深入撤并学校实地全面调查了解资产情况,掌握具体数据,做到情况清、底子明,为资源合理利用提供准确依据。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711—830日)。协同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认真做好资产的清理和移交工作,移交手续应规范齐全,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六、纪律要求

(一)撤并学校要认真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提高认识,认真做好资产清查工作,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撤并学校在开展资产清查工作过程中,必须据实进行,不得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如有违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触犯刑法的,交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三)资产处置工作组要加强监督,及时跟踪资产清查进展情况。对单位、个人反映的资产清查相关问题,要及时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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